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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整顿行业作风,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成立驾校廉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兼任组长,实行廉政建设法人负责制。每月召开一次廉政教学工作会议,全体教练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定期对廉政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把廉政教学纳入教练员季度考核内容之一,并进行排名公示。对于廉政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或教学管理人员,一律实行解聘处理。对于连续两个季度廉政考核为中等的教练员或教学管理人员,暂不安排具体工作,实行待岗处理。 三、大力倡导“廉洁办学,文明兴校”的新风尚,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招生、培训、考试和发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培训和考试过程中对有关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请客送礼歪风,坚决杜绝以教学为名的吃、拿、卡、要行为。 四、设立廉政建设举报箱,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全体学员及社会各界的投诉和监督。 五、对于学员和社会各界的投诉和举报监督,学校将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取证。一经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员。 六、建立学校廉政教学工作常效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把廉政教学与年终总结评比、优异教练员评比及学校的正常业务工作相结合。
举报监督电话: (市运管处) 8196562 (县运管所) 5326622
(校 长) 13707029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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