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确保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教学管理的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教学设备的管理,教案编写与教学方法和教学方式的研究和探讨,模拟考试和结业考核等等,由学校教务处具体承担。
3、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型汽车学员确保78学时,大型汽车学员确保118学时,同时每天理论学习时间不超过4小时,实际操作训练不超4小时,并按三阶段开展教学,理论与实践结合,循序渐进。
4、教学设备主要是指模型汽车、电教板、模拟驾驶器、投影仪、声像设备 、IC卡管理器 、教学电脑等,教务处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5、教务处应组织小车教研组和大车教研组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科目二小车5个大车16个训练项目和科目三16个训练项目必须编写统一教案,并按教案开展教学。
6、每期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后,教务处应组织模拟考试,考试项目包括科目二大车16项,小车5项,科目三大小车均为16项,其中:大车学员必考夜间驾驶,小车学员抽选20%参加夜间驾驶。模拟考试合格标准按正式考试要求,即大车学员科目二科目三均为90分合格,小车学员科目二80分科目三90分合格,模拟考试成绩同时作为结业考试成绩记入学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