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
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科目二
一般规定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通用评判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制动不平顺的。
专项评判
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2、桩考
桩考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碰擦桩杆的,不合格;
车身出线,两轮摩托车轮出线的,不合格;
倒库或移库不入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或运行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3、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cm的,不合格;
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的,扣10分;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cm以上的,扣10分。
4、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的,扣10分。
5、通过单边桥
通过单边桥按下列规定评判: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的,每次扣10分;
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的,每次扣10分。
6、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7、直角转弯
直角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8、通过限宽门
通过限宽门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碰擦一次限宽门栏杆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0 km/h的,扣10分。
9、通过连续障碍
通过连续障碍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轧、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10、起伏路行驶
起伏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通过起伏路面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通过起伏路面前不减速的,扣10分。
11、窄路掉头
窄路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三进二退未完成掉头的,不合格;
车轮轧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或运行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12、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模拟高速公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行驶中占用两条车道、应急车道或大型车辆前后100m均无其它车辆仍不靠右侧车道行驶的,不合格;
变道未开启转向灯或未观察后面情况的,不合格;
驶入高速公路时,未提速至规定车速的,不合格;
驶出高速公路时,未按照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调整车速和车道的,不合格。
13、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进入弯道前未减速至通过弯道所需的速度的,不合格;
弯道内占用对方车道的,不合格;
转弯过程中方向控制不稳,车轮轧弯道中心线或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进入弯道前未鸣喇叭的,扣10分。
14、模拟隧道行驶
模拟隧道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驶抵隧道时未减速或未开启前照灯的,不合格;
驶入隧道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道的,不合格;
驶抵隧道入(出)口时未鸣喇叭的,扣10分;
驶出隧道后未关闭前照灯的,扣10分。
15、模拟雨(雾)天行驶
模拟雨(雾)天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雨天未开启或正确使用雨刮器的,不合格;
雾天未开启雾灯、示廓灯、前照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16、模拟湿滑路行驶
模拟湿滑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未能使用低速挡平稳通过的,不合格;
进入湿滑路前,未减速的,不合格;
通过时急加速、急刹车的,不合格。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17、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17.1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
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按下列规定评判:
未及时制动的,不合格;
停车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17.2、高速公路车辆故障
高速公路车辆故障按下列规定评判:
未及时平稳靠边停车的,不合格;
停车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未及时提示乘员疏散的,不合格;
未正确摆放警告标志或未报警的,不合格;
本人未撤离至护栏外侧的,不合格。
科目三
一般规定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道路驾驶技能
通用评判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制动不平顺的;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专项评判
1、上车准备
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
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
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挡位操作
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靠边停车
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
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
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
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
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评判按6.3.1.2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编辑)
景源驾校教务处编印
2013年4月18日